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拦路虎”——透过失败案例看风险

发布时间:2015-12-16 文章来源:承包商会

文/陈曦

 

近期,中国与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亚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投资与合作率先推进,预示着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即将进入一个新阶段。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2001年中国加入WTO以后,在政府“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的政策导向下,中国企业曾掀起了海外直接投资的第一波高潮。然而在这一波 “走出去”的热潮中,企业海外运营状况不容乐观。本文重点选取这一时期中国企业海外直接投资失败案例进行深入研究,以期能够为企业识别、规避海外投资相关风险提供借鉴,更好地助力中国企业“走出去”与“一带一路”战略的落实。


“拦路虎”总体相貌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活动发展迅猛,对外投资额和覆盖地区快速增加。然而在中国企业海外直接投资快速发展的同时,企业海外运营状况不容乐观,海外投资频频遇挫。根据商务部2012年的统计,截至2011年底中国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企业亏损率达到22%。

 

本文重点选取2000年以来56个具有代表性的海外投资失败案例进行分析。其中,海外投资失败主要包含两种情况:第一,投资因各种原因受阻,导致投资行为未能发生;第二,投资行为发生后,因各种原因遭受严重损失。

 

一、出没地域分析

 

从中国企业海外直接投资失败案例的国别分布情况看,发展中国家投资风险相对突出。56个失败案例中发生在发展中国家的共计33个,占比接近60%。从地区分布看,亚洲和非洲国家是投资受损的高发区域(表1)。发展中国家投资风险相对突出,与部分发展中国家民族融合程度较低、政治体制不稳固等特征密切相关。而亚洲与非洲地区发展中国家相对集中,故成为投资失败的“高危”区域。

 

表1  中国企业海外直接投资失败案例地域分布情况

 


地区


案例数量


占比(%)


亚洲


18


32


非洲


13


23


北美


10


18


欧洲


7


13


拉美


4


7


大洋洲


4


7

 

 

 

二、出没领域分析

 

从行业分布情况看,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失败主要集中于基础设施建设与能源矿产领域。失败案例中,基建与能源矿产领域分别占比分别为31%和 33%(表2)。基建与能源矿产领域风险突出,与中国企业海外投资高度集中于这两个领域以及二者投资周期较长、固定投资巨大等特性紧密相关。投资周期较长加剧了项目在建设、运营期间遭遇风险事件的不确定性。而固定投资巨大则导致项目在遭遇风险事件时难以快速变现或转移,容易遭受冲击;且一旦遭遇风险事件,往往损失巨大。

 

表2 中国企业海外直接投资失败案例行业分布情况

 


相关领域与行业


案例数量


占比(%)


能源矿产相关行业


石油开采与精炼


7


13


矿产开采


10


18


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行业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5


9


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6


11


其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5


9


园区建设


2


4


建筑与建材相关行业



住房建设


9


16


水泥厂


1


2


制造业相关行业


家电


3


5


汽车


3


5


光伏


1


2


其他


——


4


7

 

三、危害分析

 

东道国国家层面相关风险是导致中国企业海外直接投资失败的重要因素。导致中国企业海外直接投资失败的因素大致可分为两大类。第一类因素与跨境投资者自身的经营、决策直接相关。例如,中国某建筑集团承包沙特麦加轻轨项目,在未对工程成本进行充分评估的情况下签订了总价锁定合同,最终导致42亿元人民币损失。这类主要由跨境投资者自身因素导致投资受损的风险,我们称之为一般商业风险。

 

除一般商业风险外,还有大量失败案例是由东道国国家层面相关因素导致的。例如,2011年利比亚内战导致中国企业在当地的基建项目遭受巨大冲击。2014年墨西哥政府迫于国内政治压力取消了中国企业高铁中标结果。这类与东道国政治、社会、法律、经济等国家层面因素相关的风险,我们称之为国家风险。

 

本文对56个投资失败案例的主要原因进行了简要归纳,其中近80%的案例均与东道国国家层面的风险因素紧密相关(表3)。总体上看,国家风险因素是导致中国企业海外直接投资失败最主要的因素。因此,本文将国家层面相关风险作为分析的重点。


表3 中国企业海外直接投资失败主要因素

 


投资失败主要因素


案例数量


占比(%)


一般商业风险


——


——


12


21


国家层面相关风险


政治类风险


战争与内部动乱


20


36


国内政治斗争


9


16


法律类风险


准入审查


7


13


法治不完善


2


4


运营环境类


风险


基础设施建设不及预期


1


2


民间反对情绪


2


4


经济类风险


——


1


2


汇兑类风险


——


2


4


“拦路虎”全貌解析

 

一、政治类风险

 

1.战争与内部动乱

案例:

2011年2月利比亚爆发内部动乱并很快演变成为大规模的武装冲突。持续8个月的动乱给中国在利企业造成巨大冲击和损失。中国在利比亚50余个大型承包项目受到战火波及,涉及合同金额高达188亿美元。

战争与内部动乱具有“尾部风险”特征,其发生概率较小,但一旦爆发将会对所波及地区的绝大多数企业造成严重损失。战争与内部动乱对跨境投资的冲击除对境内固定投资以及在建工程形成毁灭性打击外,还包括卡扎菲政府倒台带来的政府欠款以及大量在利工作人员的撤回和补偿费用等间接损失。此外,冲突结束后,政治、法律制度的重建与社会、宏观经济秩序的恢复需耗费较长时间,战乱地区往往会陷入长期局势动荡。

民族宗教矛盾尖锐、贫富分化严重以及地缘政治敏感是战争与内部动乱高发国家的特征。案例分析显示,战争与内乱爆发可能性较高的国家和地区往往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民族宗教矛盾尖锐。无论是利比亚内战还是阿富汗、伊拉克战争,其动乱的根源均来自于不同部族、宗教派别间之间的矛盾难以调和。第二、贫富分化严重是战争与内部动乱的催化剂。利比亚内战的一个重要诱因是卡扎菲政府长期执政时期不公平的石油收入分配政策加剧了贫富分化,激化了原有矛盾。第三、地缘政治敏感也是导致战争与内乱高发的重要因素。目前,民族宗教矛盾突出、极端势力盛行的西亚北非地区、以及地缘环境敏感的前苏联加盟共和国地区是战争与内乱风险的高发地区。

战争与内部动乱风险应对方面,由于战争与内部动乱具有“外生性”,企业缺乏有效规避手段,主要依靠事前对东道国的相关风险进行充分、准确地评估。政府可从两方面为企业提供帮助:一是建立和完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二是完善危机救助机制,当企业遭遇海外战争风险、内乱风险时迅速提供领事保护、撤侨等援助。

2.国内政治斗争

案例:

2014年希腊政府开启比雷埃夫斯港私有化进程。A集团成为比雷埃夫斯港67%股份的最有竞争力的潜在买家。但希腊新政府于2015年1月27日宣誓就职当天叫停了比雷埃夫斯港口私有化计划。

发展中国家与实行多党制的议会制国家国内政治斗争风险相对突出。国内政治斗争的影响主要体现为东道国国内党派斗争可能导致政府相关政策连续性下降,进而给跨境投资者造成损失。墨西哥等部分发展中国家虽然建立起了基本的国家认同,维持了政治体制的平稳运转,但是受国内民族宗教复杂、地区发展差距较大以及贫富分化严重等因素影响,国内政治力量分化较为严重,导致各政治力量之间的斗争较为激烈,国内政治斗争风险相对突出。在政治斗争风险案例中,发展中国家占比67%。

此外,实行多党制的议会制国家因党派众多,单一党派很少能够获得议会多数单独组阁,通常需要以联合政府形式执政,执政地位相对脆弱,容易因党派斗争导致政府频发更迭。故与实行总统制或两党制的国家相比,实行多党制的议会制国家国内政治斗争风险相对较高。

风险应对方面,对于企业而言,首先国内政治斗争同样具有“外生性”特征,企业应对国内政治斗争风险的首要途径还是加强事前评估。其次,企业在海外运营过程中,尽可能保持政治中立,避免卷入东道国的政治斗争。此外,企业还可以通过利用院外游说集团等合法途径对各政治力量施加影响,从而削弱政治斗争对自身的不利影响。政府方面,加强与东道国的政治、经济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弱东道国内部政治斗争风险的影响。科伦坡工程暂停后,斯里兰卡总统西里塞纳访华,双方政治、经济合作得以深化,随后科伦坡城项目部分复工。

 

二、法律类风险

1.准入审查

案例:

2009年7月,B公司计划收购美国优金矿业公司51%的股份,被CFIUS否决,理由是优金公司在内华达州的四项资产靠近法伦海军航空站,涉及敏感、机密军事资产。但实际上附近还有加拿大巴里克、澳大利亚力拓等公司,其部分作业地点离军事基地更近。

准入审查风险在发达国家相对突出,其具体表现以“安全审查”和“反垄断审查”最为典型。海外投资过程中,准入审查是最为常见的法律类风险,在法律风险案例中占比接近80%。发达国家很多有关海外直接投资的政治斗争和壁垒最终多以准入审查的形式体现出来。故与政治类风险不同,准入审查风险在发达国家中较为突出。

案例分析显示,可能加剧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准入审查风险的因素有:第一,企业的性质与背景。发达国家对中国国有企业,特别是央企的投资持有疑虑。第二,投资的领域。大部分国家会将军工、重要的能源矿产等行业列为国家安全相关行业,实行较为严格的准入管理政策。例如蒙古将铁矿石资源视为战略性资源,美国非常重视通信和网络领域的安全。第三,中国与东道国的双边关系。若双边互信程度较低,则东道国对中国企业投资抱有疑虑、进而实施限制的可能性越高。

风险应对方面,企业可以从以下四方面努力,尽量化解东道国准入审查风险:第一,充分了解东道国相关行业的准入政策。第二,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增强企业运营透明度。第三,投资经营过程中注意“在商言商”,避免过度强调“国家战略”。最后,可通过聘请中介机构进行游说,尽量减少对中国企业投资的敌意与疑虑。对于政府而言,可以通过推动与东道国双边关系以维护中国企业的利益。

2.法治不完善

案例:

蒙古矿产行业相关立法变动频繁。2010年后,受资源保护主义影响,蒙古政府逐渐收紧相关政策,收回部分矿产许可证。2012年蒙古议会颁布《关于外国投资战略领域协调法》,将矿产资源界定为战略性领域,对外资进入实施限制。

法治不完善多发生于发展中国家,其具体表现形式主要有:第一,相关法律法规缺位或规定模糊,导致执法机关随意性过大。中国在墨西哥坎昆龙城项目被环保部门叫停在很大程度上由于墨西哥相关法律体系不完善,给执行机构留下较大的操作空间而导致的。第二,法律权威性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受政治斗争和政策变动的影响,相关规定多变。蒙古属于第二种情况,其矿产行业相关立法因受到国内民众资源保护主义情绪和党派斗争等影响,变动频繁。

风险应对方面,对于企业而言,首先规避相关风险最重要的手段就是事前加强对东道国相关法律规定及其执行状况的了解,企业可通过聘请有当地投资经验的法律事务机构进行咨询来规避相关风险。其次,在经营过程中尊重东道国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合法合规意识。对于政府而言,可通过完善与东道国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对中国企业进行一定程度的保护。例如,在双边投资协定中约定适用法律、争端解决机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东道国相关法律缺位、规定模糊或多变等问题。通过引入政府代位求偿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中国政府为企业提供法律救济。

三、运营环境类风险

1.基础设施建设不及预期

案例:

2008年C集团收购澳大利亚中西部公司,2010年宣布完成Weld Range铁矿石项目可行性研究,预计14年出矿。该项目矿石的运输依赖于澳大利亚政府规划中的铁路和港口建设。项目开工后,配套运输线路建设却因澳大利亚政府财力不支等因素而不断推迟,最终导致该项目被迫暂停。

能源矿产与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运营环境类风险相对突出。能源矿产的开采与运输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量巨大,通常涉及施工难度、配套运输设施建设、征地、环保、劳动力成本等多方面运营环境相关问题,不确定因素较多,风险相对突出。

风险应对方面,运营环境方面的风险主要依靠企业自身应对,在首投资前应充分了解东道国的基础设施、税收、劳动力成本以及投资项目的施工难度等信息,对成本进行充分、准确地评估。政府方面能够做的主要是尽可能利用驻外机构,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全面的东道国运营环境相关信息。

2.民间反对情绪

案例:

缅甸莱比塘铜矿是亚洲最大的湿法炼铜工程,2012年3月奠基。工程建设之初就遭到当地居民和环保组织的反对。居民反对的理由主要有:项目建设可能对当地环境造成巨大损害,中国企业攫取当地资源等。在当地居民的抵制下,项目从开工至2015年初多次停工。

随着发展中国家民主化进程的深入和民间组织的兴起,民间反对情绪对海外投资的影响不断凸显。在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早期,民众反对情绪或民间组织对海外投资的影响主要集中在发达国家。广大发展中国家由于民间组织不发达等原因,民众情绪与民间组织的影响有限。然而随着发展中国家民主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工会、环保组织等民间组织力量快速壮大,民众意见以及民间组织对于海外投资的影响力不断凸显。

应对民间反对情绪方面,主要依靠企业自身在经营过程中注意自身形象的树立,处理好与民间组织以及当地居民的关系。中国企业在海外投资经营过程中一定程度上承袭了在国内经营时的习惯,即注重同东道国政府的沟通而忽视与当地居民的交流,这一做法容易引起当地居民对企业的反感和猜忌。因此,企业在海外经营过程中,一方面要加强同民间组织以及当地居民的沟通,增进双方了解,减少其疑虑。另一方面要主动承担一定社会责任,树立自身正面形象。

四、经济类风险

案例: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国际铁矿石等大宗商品价格走弱,力拓经营陷入困境。在这一背景下,2009年D集团拟以195亿美元入股力拓。双方谈判过程中,全球经济在各国政府的积极财政和宽松货币政策刺激下企稳,国际铁矿石价格开始反弹。在渡过难关后,力拓终止了入股谈判。

经济类风险高发国家的特征主要有经济对外依存度高、缺乏核心竞争力以及存在较严重的经济泡沫或金融系统性风险等。首先,高度依赖出口或外部投资等经济对外依存度较高的国家,其宏观经济稳定性易受外部冲击影响。如俄罗斯、委内瑞拉等国,其经济发展高度依赖石油出口,在当前国际石油价格处于相对低位的情况下,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宏观经济波动风险上升,海外投资面临的经济环境恶化。其次,当面临内外部冲击时,东道国抵御不利冲击、维持宏观经济稳定的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经济是否具有核心竞争力。以欧盟为例,德国因其高端制造业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在遭遇欧债危机后,较快地实现经济复苏并维持了宏观经济环境的稳定。相反,以希腊为代表的南欧国家因其缺乏核心竞争力,在遭遇危机后长期陷入经济泥潭。此外,东道国存在较严重的经济泡沫、金融系统风险或主权债务危机等,也是催生经济风险的重要因素。2008年席卷全球的美国次贷危机在很大程度上源自其房地产抵押贷款领域的泡沫。2010年欧债危机的蔓延则肇端于 “欧猪国家”的主权债务危机。

经济风险的应对主要依靠企业自身加强对东道国宏观经济状况的了解与预判,并根据东道国宏观经济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投资、经营策略。

五、汇兑类风险

案例:

2014年底,俄罗斯由于油价下跌导致外汇收入锐减、西方制裁引发资本大量外逃等因素,外汇储备面临巨大压力,被迫采取了事实上的汇兑限制措施。中国在俄投资者出现不同程度的货币兑换和资金汇回困难,其中贸易和零售行业的投资者受到的影响最为明显。

随着全球范围内外汇管制的放松,汇兑风险有减弱的趋势。2000年以来,放松汇兑限制和汇率管制成为一种发展趋势,故与之前相比,汇兑风险发生的情况不断减少。失败案例中仅有2例由东道国实施汇兑限制导致,占比4%。但这并不意味着海外投资者可以无视汇兑风险。因为大部分国家仍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在面临较大压力的情况下仍有可能采取汇率管制措施。

高度依赖单一商品出口赚取外汇收入的国家,其潜在的汇兑风险较高。案例中的俄罗斯与阿根廷均属于这一情况。俄罗斯与阿根廷的经济增长和外汇收入分别高度依赖石油和粮食出口,在国际石油价格和粮食价格走低后,两国因外汇储备面临巨大压力而采取汇兑限制措施。在当前情况下,我们需高度关注两类国家的汇兑风险:一是在国际大宗商品价格走弱的情况下,外汇收入主要依赖单一大宗商品出口的国家。二是在美联储加息预期下,资本可能出现大幅外逃的国家。

风险应对方面,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尽可能约定以国际货币或人民币计价和支付,可部分规避汇兑风险。政府可以通过与东道国签订货币互换协议,一定程度上降低东道国的汇兑风险。

“拦路虎”应对策略

伴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落实,中国企业海外直接投资将更多地向发展中国家和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等“高危”地区和行业扩展,国家风险因素的重要性将进一步凸显,对外投资企业必须做好应对策略。

一、因地制宜落实“一带一路”战略和开展优势产能合作

随着中国发展进入新阶段,除市场和资源需求外,优势产能合作逐渐成为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主要目标之一。从地域角度看,发展中国家在资源禀赋、产业结构等方面与中国互补性较强,产能合作空间巨大。未来在产能合作方面,国家风险相对突出的发展中国家将成为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重要目的地。从行业角度分析,中国企业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具有成熟的技术和较大的成本优势,国际竞争力较强。基础设施建设这一项目周期长、资本投入体量大的国家风险“高危”领域将成为对外优势产能合作的重点领域。综上,伴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落实和对外优势产能合作的展开,中国企业海外直接投资将更多地向发展中国家和基建等“高危”地区、领域扩展,国家风险因素在对外直接投资中的重要性将进一步凸显。

在落实“一带一路”战略和开展优势产能合作过程中,第一,应该严格实行因地制宜或者“一国一策”的方式,认真分析各个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状况,不能或者要避免一窝蜂的行为、无序的竞争以及无计划的机会主义;第二,应该形成一个以核心技术为主导的产业转移,而不仅仅是考虑转移过剩、甚至淘汰的技术和产能,围绕我国取得的核心尖端技术来进行产能转移的战略布局将会对全球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二、必须形成行业的协同及合力

规避和防范国家风险,推动“一带一路”战略落实需要企业、政府以及本土信息服务机构的共同努力。在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必须提高各企业、各行业的能力及国际化的视野,并使各行各业进行有序的分工,全球着眼、统筹设计、统筹布局来建立并推动对外产能合作。

首先,对于企业而言,东道国国家风险具有较强的“外生性”特征,企业难以通过自身行为去改变其发生概率,应对措施相对有限。因此,对东道国国家风险进行准确的事前评估是企业规避国家风险最为有效的手段。中国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应充分重视国家风险,建立健全国家风险评估机制,并将其纳入投资决策体系之中。此外,企业在海外经营过程中应当注意树立企业形象,为自身创造相对有利的舆论和运营环境。

其次,政府可从两方面为企业应对东道国国家风险提供帮助:一是建立和完善国家风险补偿机制,例如建立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一定程度上减轻非商业风险对跨境投资者的冲击。二是引导和鼓励相关机构加强国家风险研究和评估产品研发。伴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加入到“走出去”的行列,然而中小企业由于研究实力和财力相对有限,难以建立完善的国家风险内评体系。在此背景下,政府可通过适当措施鼓励和引导相关机构加强国家风险研究,为中小企业“走出去”提供支持。

最后,本土信息服务机构应立足于国内企业海外投资视角,深入研究国家风险,加快推出真正符合中国企业需要的国家风险评估产品,更好地为中国企业“走出去”和“一带一路”战略的落实服务。与海外投资中国家风险日益凸显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目前市场上缺乏适合中国企业需要的、成熟的国家风险产品。其中,本土机构对国家风险的研究起步相对较晚,缺乏较为成熟的产品;而国际机构的国家风险评估产品往往缺乏中国企业海外投资视角的针对性,因而对我国企业的借鉴意义有限。因此,本土信息服务机构应深入研究国家风险,加快推出真正符合中国企业需要的国家风险评估产品,为中国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

 

(作者单位: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